时光如波涛,飞逝如东水,在全体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胜利结束了一个学期的学习生活。2010年元月25日,在散学典礼仪式上,为了保证全体师生在假期里能够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祥和的假期,我们请来了柳北110巡警大队的张警官给全体同学上了堂生动的法制课。
张警官在法制课中希望同学们学好法律,遵纪守法,学活运用法律知识对不法侵害进行自我防护,以及在假期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使用的方法:
一、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1. 车祸猛于虎。要求同学们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春运期间,切记不能乘坐无证、无牌的机动车。
2. 火灾夺人命。一是注意煤气中毒,特别是冬季使用燃气热水器特别要注意做到通风;二是注意电器防火。特别是安全使用电热毯、取暖器等取暖设备。
二、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1. 远离各种营业性网吧和非法开办的黑网吧。
2. 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进行辱骂、恶意攻击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等
3. 远离黄赌毒场所和物品。
4. 禁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三、加强自我防范,维护合法权益
1. 青少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3. 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 加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随后,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钟副主任结合张警官的报告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柳州市中小学“珍爱生命、平安成长”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根据《通知》中所列举的全国各地学生安全事故的事例,再一次强调安全的重要性,让同学们认识生命、理解生命、尊重生命、保护生命,随时随地都要树立好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