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自治区“和谐学校”。
据了解,这次表彰的自治区第二批“和谐学校”中,柳州高中段学校有4所。柳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以健全的校园管理制度,扎实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获得此次表彰。
柳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在48年的办学历史中,始终把构建和谐校园作为学校赖以发展的基础,作为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动力。2011年度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后,我校更是以此殊荣为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全力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全校师生精诚合作、艰苦创业,争创“自治区和谐校园”。
柳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管理和顺,民主氛围浓厚;人际和谐,师生幸福成长;文化和乐,师生畅享人文精神;环境和稳,综治保障有力。面对荣誉,我们将继续保持谦虚的态度,我们要珍惜已有的团结和谐的局面,始终用和谐的音符推动学校稳定持续地发展,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与时俱进,不断迎接挑战,为我校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学校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