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颁布30周年,也是“七五”保密普法的中期之年,根据市委保密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确定十月为保密宣传月。我校积极响应上级的指示和号召,开展保密宣传月工作。
今年保密宣传月是以“坚持依法治密、开创保密法治建设新局面,推进新时代保密工作转型升级”为主题,强化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学法用法,深入扎实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防止一切刺探、窃取党和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防止师生员工泄露或遗失党和国家秘密,对全体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党和国家秘密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我校每一名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职责和义务。
(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慎之又慎,贯彻组织健全、人员可靠、积极防范的方针。
(三)我校保密工作应遵守既便利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原则。
(四)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和一切来校实习、工作的人员都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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